近7年、交易亿元、盈利万元,又一名证券从业人员“借号炒股”被处罚。
在过去近7年(.09-.06)的时间内,海通证券(.SH)旗下公司的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通过他人的5个证券账户持有、买卖股票,盈利达到约万元。
红星资本局注意到,刘某曾提出其家庭情况困难,但上海证监局认为,这不属于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。最终,刘某被罚没1.09亿元,这刷新了近年自然人罚金纪录。
交易金额亿元
每单赚两千元,合计罚没1.09亿元
从年9月到年6月,刘某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海通资管”)工作时一路“升级”,从研究员到投资经理,再从投资经理到主持工作的权益投资部副总监。
而经上海证监局查明,在上述同一段时间内,刘某先后利用5个海通证券账户持有、买卖股票,通过其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共笔,累计交易金额达.82亿元,盈利万元。
以此数据计算,刘某平均每单的交易金额约59.63万元,每单盈利约元。
截图自上海证监局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1xbbk.net/jwbls/766.html